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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職業災害保險預防職業病健康檢查及健康追蹤檢查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六十三條第四項規定訂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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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