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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敬老福利生活津貼暫行條例 第10條

不符合請領資格而領取本津貼者,其溢領之津貼,應以書面命本人或其法 定繼承人自事實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繳還;屆期未繳還者,依法移送強制 執行。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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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