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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族委員會處務規程 第5條

技監、參事權責如下: 一、計畫方案及法令之審議。 二、技術性事務之審核、會核。 三、業務之研究改進及重要政務之建議。 四、出席各種重要會議。 五、其他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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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