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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族文化資產處理辦法 第18條

原住民族有形文化資產之指定或登錄,有限制原住民族利用原住民族土地或自然資源者,應依原住民族基本法第二十一條第二項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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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