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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託機構募集或私募不動產投資信託或資產信託受益證券處理辦法 第8條

不動產投資信託及不動產資產信託受益證券,應符合下列持有金額及比率之規定: 一、任何五人合計持有不動產投資信託受益證券之總金額,不得達該受益證券發行總金額之一半以上。但獨立專業投資人所持有者,不計入上述金額。 二、任何五人合計持有不動產資產信託第一受償順位受益證券之總金額,不得達該受益證券發行總金額之一半以上。但獨立專業投資人所持有者,不計入上述金額。 前項所稱獨立專業投資人,指本條例第十三條第一項第一款之法人或機構或本條例第十三條第一項第二款之基金;且非不動產投資信託發起人或不動產資產信託委託人,或其利害關係人或公司法所稱之關係企業或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六號所定之關係人或實質關係人。 受託機構對於因其持有受益證券致不符合第一項規定之持有人,應通知該持有人於一個月內轉讓受益證券以符合規定。該持有人屆期未轉讓者,不得行使其受益權之表決權,且受託機構不得再分配信託利益予該持有人。 發起人因讓與不動產或不動產相關權利而持有受益證券者,應將受益證券提交經主管機關核准設立之證券集中保管事業辦理集中保管,且自持有受益證券起一年內不得中途解除保管、轉讓、設質或以該受益證券為擔保品從事附買回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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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條的條文

受託機構募集或私募不動產投資信託或資產信託受益證券處理辦法中另有 2 條條文提到第8條,適用時常需一起看。

第6條受託機構募集或私募不動產投資信託受益證券,依前條規定提出申請核准或申報生效,應檢附之書件如下…第10條依本條例第八條第一項第五款及第三十一條第一項第四款第四目規定出具意見之專家,應為專業估價者或…

同章節的其他條文

第2條受託機構募集或私募不動產投資信託受益證券或不動產資產信託受益證券(以下簡稱受益證券),適用本…第3條本辦法用詞,定義如下:一、募集:指向不特定人公開招募受益證券之行為。二、私募:指向特定人招募…第4條受託機構募集或追加募集封閉型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或不動產資產信託受益證券,應於主管機關核准前取…第5條受託機構募集或追加募集受益證券,或擬於國外募集或追加募集受益證券投資國內不動產者,應檢具申請…第6條受託機構募集或私募不動產投資信託受益證券,依前條規定提出申請核准或申報生效,應檢附之書件如下…第7條受託機構募集或私募不動產資產信託受益證券,依第五條規定提出申請核准或申報生效,應檢附之書件如…第9條信託監察人為自然人者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一、曾任職不動產管理機構或金融機構總機構副理以上或同…第10條依本條例第八條第一項第五款及第三十一條第一項第四款第四目規定出具意見之專家,應為專業估價者或…第11條受託機構以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之信託財產借入款項,應符合下列規定:一、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經附表…第12條不動產投資信託契約,除應依本條例第十條規定記載外,並應記載下列事項:一、受託機構應至少每三年…第13條受託機構募集不動產資產信託受益證券,除法令另有規定者外,應全數委託證券承銷商包銷。前項所定證…第14條受託機構依第五條規定提出申報,於主管機關收到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出具第五條第三項之意見書之日…第15條受託機構私募或追加私募受益證券,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主管機關得停止其申報發生效力:一、申報書件…第16條受託機構於停止申報生效通知送達日起,得就停止申報生效之原因提出補正,並申請解除停止申報生效,…第17條受託機構募集或追加募集受益證券,自向臺灣證券交易所或櫃檯買賣中心申請至主管機關核准前,受託機…第18條受託機構私募或追加私募受益證券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應依第五條第二項規定,申請主管機關核准後…第19條受託機構募集、私募、追加募集或追加私募受益證券,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主管機關得退回或不核准其案…第20條受託機構募集或追加募集受益證券,經申請核准後,應依照下列規定辦理:一、應於核准函送達之日起三…第21條受託機構私募或追加私募受益證券,經申請核准或申報生效後,應依照下列規定辦理:一、應於申請核准…第22條受託機構依本條例第七條或第三十六條準用第七條於國外募集、私募、追加募集或追加私募受益證券投資…第23條受託機構募集或追加募集受益證券經申請核准後,於受益證券上市或櫃檯買賣前,經發現有下列情形之一…第24條受託機構募集、私募、追加募集或追加私募受益證券後,如欲變更不動產投資信託或不動產資產信託計畫…第25條本辦法規定所需申請書及申報書,其格式及內容由主管機關定之。第26條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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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