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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官試署服務成績考查辦法 第7條

法官、檢察官檢送考查之相關資料,如查有不實情事,應予依法懲處。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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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