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各機關設置及應用電腦管理辦法 › 第12條

各機關設置及應用電腦管理辦法 第12條

電子中心得應各機關之要求,對其電腦作業提供輔導及協助並協調有關電 腦系統之相互支援。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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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