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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市公立圖書館規程 第15條

圖書館應於每年度終了後,編具上年度工作報告及經費計算書,呈報主管 教育行政機關查核備案,並轉呈上級教育行政機關備查。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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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