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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級學校申請外國教師聘僱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4條

外國人受聘僱擔任前條第一款規定之教師,應符合教育人員任用條例或各該教師聘任規定所定資格。 前項外國人受聘僱於公立或經立案之私立大專校院外國語文中心擔任外國語文教師,應取得主管機關採認之國內外大學或獨立學院學位,且教授之語文課程應為外籍教師護照國籍之官方語言。 外國人受聘僱擔任前條第二款規定之教師,應由該外國僑民學校依該外國有關規定聘任合格教師。 外國人受聘僱擔任前條第三款規定教授英語文以外語文課程及第四款規定之教師,應取得主管機關採認之國內外大學或獨立學院學位,且取得擬任課程合格教師或任教資格;前開資格應能證明其得於該國教授該國人擬任課程。 外國人受聘僱擔任前條第三款規定教授英語文課程之教師,應取得主管機關採認之國內外大學或獨立學院學位,且符合下列各款規定之一: 一、取得英語文課程合格教師或任教資格;前開資格應能證明其得於該國教授該國人英語文課程。 二、於主管機關採認之國外學校教授英語文課程一年以上,或由主管機關引進於國內公立學校全時擔任英語文課程協同教學之教學助理人員一年以上,且符合下列各目規定之一: (一)大學以上教育、英語或相關系、所畢業,且已修習英語文教材教法、教學評量及第二語言學習概論與試教課程內容達一百二十小時以上。 (二)取得主管機關採認之國內外大學所發給TESOL證照(Teaching English to Speakers of Other Languages,簡稱TESOL)、TEFL證照(Teaching English as a Foreign Language,簡稱TEFL)或CELTA證照(Certificate of English Language Teaching to Adults,簡稱CELTA)。 大學發給前項第二款第二目證照所開設之課程,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課程內容包括英語文教材教法、教學評量及第二語言學習概論與試教。 二、課程時數,達一百二十小時。 三、遠距教學課程,不得超過課程總時數三分之二。 外國人受聘僱擔任前條第三款規定之教師,所教授之外國語文課程為英語文者,應為其護照國籍之官方語言或通用語言,所教授之外國語文課程為英語文以外之語文者,應為其護照國籍之官方語言;其以外國語文教授前條第四款學科課程者,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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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條的條文

各級學校申請外國教師聘僱許可及管理辦法中另有 2 條條文提到第4條,適用時常需一起看。

第6條各級學校聘僱外國教師,應檢具下列文件,向主管機關申請核發聘僱許可:一、申請書一式二份。二、載…第10條各級學校申請聘僱外國教師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主管機關應不予核發聘僱許可或廢止聘僱許可之全部或…

同章節的其他條文

第2條本辦法所稱主管機關為教育部。第3條本辦法所稱外國教師,指外國人受聘僱擔任下列學校教師:一、公立或經立案之私立大專校院教師。二、…第5條學校聘僱第三條第三款所定外國語文課程教師之員額數,不得超過主管機關核定之學校總班級數乘以課程…第6條各級學校聘僱外國教師,應檢具下列文件,向主管機關申請核發聘僱許可:一、申請書一式二份。二、載…第7條主管機關核發或廢止學校聘僱許可時,應通知外交部、勞動部、內政部及學校所在地直轄市、縣(市)政…第8條各級學校聘僱之外國教師,主管機關許可期間最長為三年。期滿後如有繼續聘僱之需要者,聘僱學校應於…第9條各級學校聘僱之外國教師,於聘僱許可有效期間內,需轉換他校或受聘僱於二以上之學校者,應由擬聘學…第10條各級學校申請聘僱外國教師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主管機關應不予核發聘僱許可或廢止聘僱許可之全部或…第11條第三條第一款、第三款及第四款所定外國教師之管理及權利義務事項,屬編制內專任合格外國教師,應依…第12條各級學校對聘僱之外國教師有就業服務法第五十六條規定之情事者,除依規定通知當地勞工主管機關、入…第13條各級學校應於所聘僱之外國教師聘僱許可期限屆滿前,為其辦理手續並使其出國。聘僱外國教師有下列情…第14條本辦法施行前,已依有關法令申請核准聘僱之外國教師,得繼續聘僱至聘期屆滿。第15條學校聘僱香港或澳門居民在臺灣地區從事第三條各款工作,準用本辦法之規定。第16條本辦法自本法施行之日施行。本辦法修正條文,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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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