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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集乳室與托兒設施措施設置標準及經費補助辦法 第11條

中央主管機關得將本辦法所定補助之相關事項,委辦地方主管機關或委託相關機關(構)、法人或團體辦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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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