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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報驗發證辦法 第6條

商品經檢驗後,改以低於國家標準或其他不同規範,專案申請核准進出口 者應重行報驗。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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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