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商品檢驗指定試驗室認可管理辦法 › 第2條

商品檢驗指定試驗室認可管理辦法 第2條

本辦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試驗室:指執行測試工作之實驗室。 二、商品檢驗指定試驗室(以下簡稱指定試驗室):指依本辦法取得經濟部標準檢驗局(以下簡稱標準檢驗局)之認可,辦理應施檢驗商品試驗之試驗室。
AI 白話解釋
← 第1條看 商品檢驗指定試驗室認可管理辦法 全文第3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