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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檢驗法施行細則 第18條

經公告為隨時查驗之商品,由標準檢驗局隨時向生產廠場取樣或市場購樣檢驗。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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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