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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港區域特定範圍內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申請及管理辦法
› 第5條
商港區域特定範圍內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申請及管理辦法 第5條
操作人操作遙控無人機時,應遵守下列事項: 一、血液中酒精濃度不得超過百分之零點零二或吐氣中酒精濃度不得超過每公升零點一毫克。 二、不得有受精神作用物質影響,致行為能力受損傷之情形。 三、不得有危害任何生命及財產之操作行為。 四、從事笫三條第二項經許可之飛航活動,應依許可內容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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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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