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連續自動監測設施管理辦法 › 第36條

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連續自動監測設施管理辦法 第36條

本辦法除另定施行日期外,自發布日施行。
AI 白話解釋
← 第35條看 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連續自動監測設施管理辦法 全文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