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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安全局特種勤務實施辦法 第7條

特勤人員執行職務時,不得逾越所欲達成執行目的之必要限度,且應以對人民權益侵害,最少之適當方法為之。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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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