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國家安全局特種勤務實施辦法 › 第8條

國家安全局特種勤務實施辦法 第8條

對於規避、妨礙或拒絕特勤人員之查驗、管制而涉及法律責任者,移送有關機關依法處理。
AI 白話解釋
← 第7條看 國家安全局特種勤務實施辦法 全文第9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