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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安全會議秘書處組織規程
› 第10條
國家安全會議秘書處組織規程 第10條
國家安全會議秘書處辦事細則另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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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規程自核定之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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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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