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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情報工作掩護機構服務人員管理及監督辦法 第3條

掩護機構服務人員,應依本辦法及有關法令規定,忠實執行其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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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