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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海洋研究院處務規程 第7條

海洋科學及資訊研究中心掌理事項如下: 一、海洋科技研究發展策略與計畫之研擬及執行。 二、海洋觀測計畫與數值模擬分析之規劃及執行。 三、海洋資訊系統與海洋資料庫之建置、管理及運用。 四、海底地形監測與探勘之規劃及執行。 五、海洋污染調查與防治技術之研究及推廣。 六、海洋資源調查與環境監測研究之規劃、執行、技術研發及推廣。 七、海域環境探測技術研發之整合、規劃及執行。 八、其他有關海洋科學及資訊研究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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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