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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大會組織法 第3條

國民大會以依法選出之國民大會代表組織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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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條國民大會行使憲法所賦予之職權。第4條國民大會代表應於集會首日宣誓,其因故未宣誓者,得另定日期補行宣誓。其誓詞如下:余謹以至誠,恪…第5條國民大會集會期間設主席團,主席團主席十一人,依各政黨國民大會代表當選席次比例推舉之;其任期與…第6條國民大會主席團主席依協商主持國民大會集會,並綜理集會期間事務。第7條國民大會集會相關規則或辦法,由秘書長擬訂,提報主席團核定後施行。第8條國民大會集會非有代表總額三分之一以上人數之出席,不得開會,其表決除憲法及國民大會行使職權之程…第9條國民大會置秘書長一人,由主席團遴選國民大會代表兼任之,承主席團之命處理會務;其任期與國民大會…第10條國民大會未集會期間之業務,由立法院派員辦理之。第11條國民大會秘書處,分組、室辦事,其職掌如下:一、議事組:掌理議程編擬、議案整理、會議紀錄、速記…第12條國民大會集會時,除設前條組、室外,得視實際需要,以臨時編組處理有關事務。前項所需人員,得僱用…第13條國民大會集會期間所需費用,由行政院第二預備金支應。國民大會代表集會期間之費用,比照立法委員支…第13-1條國民大會代表在任期中,得準用公教人員保險法之規定,參加公教人員保險;其保險俸給比照立法委員之…第14條本法修正施行後,原國民大會秘書處業務,自民國九十二年五月二十日起,由立法院承受之。其人員應於…第15條本法自公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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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