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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身分證及戶口名簿格式內容製發相片影像檔建置管理辦法 第16條

戶政事務所受理國民身分證補領申請時,應先辦理國民身分證掛失作業。 非上班時間國民身分證掛失作業,中央主管機關得委託戶政資訊服務廠商辦理。 國民身分證於掛失完成後,暫時停止其效力。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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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