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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身分證及戶口名簿格式內容製發相片影像檔建置管理辦法 第20條

國民身分證因毀損致有下列情形之一申請換領者,應由本人親自辦理: 一、條碼資料無法讀取。 二、防偽辨識功能損壞。 三、其他污損不堪使用致難以查核辨識身分等情形。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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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