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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身分證及戶口名簿格式內容製發相片影像檔建置管理辦法 第17條

當事人國民身分證非依法律遭扣留者,得由本人向戶政事務所申請補領,經當事人敘明理由並具結後,戶政事務所應予補發;原國民身分證於補發後失效。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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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