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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設置條例 第4條

臺鐵公司得視業務需要於國內、外設分公司或其他分支機構。 臺鐵公司分支機構之類型與定位,另由交通部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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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