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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辦法
› 第12條
國立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辦法 第12條
遴委會委員為無給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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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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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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