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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編譯館組織條例 第2條

國立編譯館編譯左列各項圖書: 一、關於本國文化之重要圖書。 二、關於世界學術之名著。 三、關於各國新近出版之科學書籍。 四、關於各級學校教科及參考圖書。 五、關於社會教育圖書。 六、關於學術名詞及其他工具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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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