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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史前文化博物館處務規程 第10條

南科館管理中心掌理事項如下: 一、臺灣西南地區考古遺址出土文化資產之研究、採集整理、典藏管理及出版。 二、南科館展示製作與展場設施之維護及管理。 三、南科館考古教育資源服務及推廣活動之執行。 四、南科館票務、導覽解說、觀眾服務之執行。 五、南科館社區資源研究、園區文創行銷及活化利用。 六、其他有關南科館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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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