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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軍團體意外保險辦法 第3條

本保險區分下列二類: 一、國軍一般團體意外保險。 二、國軍特殊勤務團體意外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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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