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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軍實彈戰鬥演習流彈傷亡人民善後處理辦法 第6條

人民在警戒區外因國軍實彈戰鬥演習演彈傷亡者,除醫藥殯葬費用外,其 撫慰金、撫卹金得依前條規定酌予增發二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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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條國軍各部隊舉行實彈戰鬥演習時,應切實遵照各種防險規定,以策安全。於警戒區內或警戒區外發生流彈…第3條受傷人民如因傷勢過重不及送往軍醫院或因當地軍醫院設備不足時,演習部隊應立即會同直轄市或縣(市…第4條受傷人民醫藥及住院等費用支付規定如左:一、在軍醫院治療者所需醫藥儘量由聯勤總部供給現品為原則…第5條傷亡人民除依前條規定負擔其醫藥費用外,並按輕傷、重傷分別給予一次撫慰金,其死亡者給予一次撫卹…第7條請求醫藥費、殯葬費、撫慰金或撫卹金,應由傷者或傷亡者親屬陳明事實向直轄市或縣(市)政府申請之…第8條演習部隊防險措施不週致人民傷亡者,所屬各總部(司令部)應對演習部隊長及有關人員依法處罰,並將…第9條死亡者之殯葬費及撫卹金,其受領人依左列順序定之:一、配偶及直系血親卑親屬。二、父母。三、兄弟…第10條死亡者如無前條所定之親屬,殯葬費由當地鄰里長領取代為收殮埋葬。第11條直轄市或縣(市)政府依本辦法規定支付之醫藥費、殯葬費、撫慰金或撫卹金等費用,得由其社會救濟金…第12條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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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