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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工事構築及維護辦法 第34條

工事補償款應用於原地拆遷急需重 (修) 建者,不得移作他用。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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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