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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部政治作戰局處務規程 第3條

本局設下列處、室: 一、政戰綜合處,分三科辦事。 二、文宣心戰處,分三科辦事。 三、保防安全處,分二科辦事。 四、軍眷服務處,分三科辦事。 五、軍事新聞處,分二科辦事。 六、主計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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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