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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部政治作戰局處務規程 第8條

軍事新聞處掌理事項如下: 一、國軍軍事新聞政策、法令之擬訂與新聞教育之督導及執行。 二、國軍各級發言人制度之建立、督導及執行。 三、國軍新聞處理與發布之規劃、督導及執行。 四、媒體公共關係之規劃、協調、執行及各部會有關新聞事務之協調。 五、國內、外新聞媒體邀(申)訪與國防部記者會之規劃、協調及執行。 六、國內、外重要軍事新聞、輿情之蒐整、分析及運用。 七、國軍戰時新聞協調發布機制與媒體之邀訪及接待。 八、國軍戰時新聞中心設置與傳播硬體設備之規劃及設置。 九、督導本局所屬軍事新聞機構及部隊相關業務。 十、其他有關軍事新聞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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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