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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部處務規程 第12條

政務辦公室掌理事項如下: 一、立法院、監察院各項業務之協調及聯繫;行政院會議與部外相關會議之協調、聯繫(不含本部各司、室業管事項)及交辦、交議案件之初步處理。 二、常務次長以上長官交辦案件(含陳情函、電子郵件、批示案件)之分辦、管制與視察行程之協調及處理;本部與所屬機關參謀績效之評鑑、處理及部本部各單位政治作戰業務之處理。 三、軍事會談、本部部務會報、參謀會報召開之處理;本部及所屬機關提陳部長重要案件代行案件半月報表、部長大事紀要及政績彙整等機要事務之綜理。 四、國軍公文書、檔案管理政策之規劃、核議、督導及執行;國軍檔案施政計畫編列與執行、檔案公開、運用及法令研擬、釋義。 五、部長、參謀總長印信典守與國軍印信之申頒、啟用、繳銷及文電代字編核。 六、本部經理、庶務、交通、通信、營產、眷舍、修繕、警衛(含防空疏散)與其他行政之支援及一般軍務之協調、聯繫;外賓蒞部實施拜會等活動、各項行政接待之協調及處理。 七、國軍史政、編譯政策之規劃、督導及軍事史籍、外文軍事書刊譯印之發行。 八、國軍歷史文物館、國防部部史館及圖書館之管理;國家軍事博物館之籌建;對國軍各級單位軍(校、隊)史館作業之督考及執行。 九、其他有關政務、文書檔案及史政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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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條部長綜理部務,並指揮、監督所屬機關及人員;副部長及常務次長襄助部長處理部務。第3條參事權責如下:一、國防政策、方案之研議及審核。二、國防施政計畫之研議及審核。三、重要軍事命令…第4條本部設下列司、室:一、戰略規劃司,分四處辦事。二、資源規劃司,分三處辦事。三、法律事務司,分…第5條戰略規劃司掌理事項如下:一、國防願景之勾勒及國防政策之建議;軍事互信機制之規劃及管制。二、國…第6條資源規劃司掌理事項如下:一、兵役政策及法令之擬訂;國軍服役、國軍人員入出國政策與法令之擬訂及…第7條法律事務司掌理事項如下:一、國軍軍法、法制、法紀調查與訴願、國家賠償、官兵權益保障政策制度之…第8條整合評估司掌理事項如下:一、遠程戰略環境與軍事安全競爭策略評析及整合本部各單位政策規劃項目完…第9條總督察長室掌理事項如下:一、國防督考政策與制度、施政風險管理制度、施政績效、專案督考之研究、…第10條(刪除)第11條國防採購室掌理事項如下:一、國軍採購政策、法令、制度與計畫之規劃、釋義、審核及執行。二、政府…第13條人事室掌理事項如下:一、本部人員選訓、任免、遷調、銓敘等業務之檢討、建議及處理。二、本部人員…第14條政風室掌理事項如下:一、本部廉政之宣導及社會參與。二、本部廉政法令、預防措施之擬訂、推動及執…第15條主計室掌理事項如下:一、本部年度概算、預算、決算之編審、執行及考核。二、本部各項經費原始憑證…第16條本部為應業務需要得設下列常設性任務編組;其內部組設及主管權責,另以設置要點定之:一、法規會:…第17條本部處理業務,實施分層負責制度,依分層負責明細表逐級授權決定。第18條本規程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一月一日施行。本規程修正條文,除中華民國一百十年十二月十七日修正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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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