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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部軍事監獄辦事細則 第7條

教化科掌理事項如下: 一、收容人教誨、教育及輔導工作。 二、收容人文康活動之規劃及執行。 三、洽請有關機關、團體或人士協助推展教育、演講及宗教宣導。 四、新聞書刊雜誌之管理。 五、妨害性自主罪輔導治療工作。 六、收容人出監後之聯繫及有關更生保護業務。 七、其他有關教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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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