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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醫學大學組織規程
› 第11條
國防醫學大學組織規程 第11條
本大學各職稱之官階及員額,另以編組裝備表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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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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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條
本規程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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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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