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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醫學大學組織規程 第2條

國防醫學大學(以下簡稱本大學)隸屬國防部,得委任國防部軍醫局辦理,並依相關教育法令規定,兼受教育部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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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