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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醫學院海外華籍青年學生入學辦法 第3條

教育部分發海外華籍青年學生入學,須於每年度開始前,及早將預定分配 名額函國防部商定,再由國防部於每學年度新生入學前,令國防醫學院辦 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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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