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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醫學院海外華籍青年學生入學辦法 第5條

海外華籍青年學生入學以自費為原則,如在學期間學行良好而志願改為軍 費者,可向國防醫學院提出申請,經審查合格後,報請國防部核定辦理。 但核定為軍費生後不得再改為自費生,並不得要求退還以前自繳之所有費 用及追補生效日期前之軍費待遇。 具有雙重國籍者,不得申請改為軍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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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