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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權利信託登記作業辦法 第5條

第二條第三條登記之登記原因標準用語、意義及其適用登記簿之部別如 附件二。 (編 註:附件二請參閱 中華民國現行法規彙編 83 年 5 版 (五) 第 2964-31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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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