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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權利信託登記作業辦法 第9條

第二條第三條規定申請辦理登記者,應依土地法規定繳納登記費及書 狀費。 前項登記,不適用土地法第七十三條第二項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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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