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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政士專業訓練機關(構)學校團體認可辦法 第3條

前條機關(構)、學校、團體應檢附下列文件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認可: 一、申請書。 二、法人資格證明文件或人民團體立案證書影本。 三、組織章程及代表人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四、專業訓練實施計畫書。 前項第四款文件應包括下列內容: 一、辦理專業訓練之課程計畫及時數。 二、辦理專業訓練人員名冊及工作分配表。 三、聘請之師資人員名冊、學歷、經歷、服務年資及授課同意書。 四、教學場地及設備內容。 前項師資應具有與講授課程相關之大專校院講師以上之資格或公、私立大專校院畢業且從事與講授課程相關業務五年以上經驗之專業人員。每位師資人員每班不得講授超過二門課程。 申請之機關(構)、學校、團體為直轄市、縣(市)政府或教育主管機關立案之公、私立大專校院者,得免附第一項第二款及第三款文件。但公、私立大專校院應檢附設有地政、不動產或法律相關系(所)、科之證明文件。 第一項第四款專業訓練實施計畫書課程內容、師資或教學場地有變動者,申請之機關(構)、學校、團體應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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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章節的其他條文

第2條下列機關(構)、學校、團體,得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認可辦理地政士專業訓練:一、直轄市、縣(市)…第4條申請案件經審查合格者,由中央主管機關發給認可文件,經審查不符規定者,應敘明理由不予認可。前項…第5條經認可之機關(構)、學校、團體於辦理訓練期間,應組成教學工作小組,辦理教學督導及輔導等相關事…第6條辦理專業訓練之機關(構)、學校、團體得按簡章、教材印製、教學場地租用、教授鐘點費、行政事務等…第7條地政士專業訓練應包括下列課程:一、民法、土地法規及相關稅法。二、土地登記法規及實務。三、不動…第8條經認可之機關(構)、學校、團體於開辦訓練時,應於每期開課二週前將開課日期及課程表報請中央主管…第9條參加專業訓練之地政士受訓完成後,由辦理專業訓練機關(構)、學校、團體,發給完成專業訓練時數之…第10條辦理專業訓練之機關(構)、學校、團體應將每年學員名冊、出席紀錄、經費收支、師資名冊等資料保存…第11條中央主管機關得視實際需要派員瞭解或抽查辦理專業訓練之機關(構)、學校、團體,有關訓練計畫之執…第12條經認可之機關(構)、學校、團體有下列情事之一,中央主管機關得廢止其認可並公告之:一、辦理之專…第13條中央主管機關辦理專業訓練機關(構)、學校、團體之認可,應收取認可費新臺幣一千元;重新申請認可…第14條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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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