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 法律 › 地方營民營及專用鐵路監督實施辦法 › 第45條

地方營民營及專用鐵路監督實施辦法 第45條

第 四 章 監督
新設、增設、變更路線供運輸用之重要設備,開始使用前,應由交通部執行竣工檢查。
AI 白話解釋

引用本條的條文

地方營民營及專用鐵路監督實施辦法中另有 2 條條文提到第45條,適用時常需一起看。

第1條本辦法依鐵路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三項及第四十五條規定訂定之。第50條第十六條至第十八條及第四十五條所定交通部辦理事項,該部得委任所屬機關執行之;其委任事項及法規…

「監督」的其他條文

第40條地方營、民營鐵路機構應按月統計下列營運績效資料,並於次月十五日前以指定方式提報交通部鐵道局備…第41條地方營、民營鐵路機構應將每季下列營運狀況,於下一季始日起四十五日內,以指定方式提報交通部鐵道…第42條地方營、民營鐵路機構應將其下列營運狀況,於每年度結束後六個月內,以指定方式提報交通部鐵道局備…第42-1條地方營、民營鐵路機構應於本條文施行之日起六個月內,將下列資料以指定方式提報交通部鐵道局:一、…第42-2條本辦法所定指定方式,由交通部鐵道局公告之。第43條(刪除)第44條專用鐵路經核准經營客貨運輸者,準用第四十條至第四十二條之二規定。第46條(刪除)第46-1條本法第四十一條所定檢查業務,交通部鐵道局得與其他機關(構)、團體簽訂契約委託辦理。前項受委託…第47條定期檢查每年一次,除本法第四十一條所定檢查事項外,並得檢查下列事項:一、組織狀況。二、行車安…第48條檢查人員檢查完畢後,應將檢查結果及辦理不善或缺失事項提出報告並處理之。依第四十六條之一受委託…第48-1條國營鐵路準用第四十一條至第四十二條之二及第四十六條之一至第四十八條規定。
← 第44條看 地方營民營及專用鐵路監督實施辦法 全文第46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