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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籍清理條例 第10條

申請登記事項於公告期滿無人異議、經調處成立或法院判決確定者,應即依其結果辦理登記。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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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