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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憑證機構許可辦法
› 第1條
外國憑證機構許可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電子簽章法(以下簡稱本法)
第十五條
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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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條
外國憑證機構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主管機關得廢止其許可:一、其憑證實務作業基準變更,未依第三條規…
第8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看 外國憑證機構許可辦法 全文
第2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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