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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評鑑辦法 第10條

私立大學符合前條第一項第一款或第二款規定之一者,其遴聘校長、專任教師之年齡,於本部規定之期限內檢附相關資料文件,報本部核定後,得依下列規定辦理,不受相關法令規定之限制: 一、自訂遴聘校長及專任教師年齡上限規定,專任教師並得兼任學校行政職務。但校長及績優專任教師年齡上限,不得超過七十五歲。 二、聘任逾六十五歲之專任教師,聘期不得逾五年,再續聘亦同。其人數並不得超過該校專任教師總額之百分之三。 三、放寬後聘任之專任教師及校長在聘期中年齡屆滿七十五歲,視為聘期屆滿。 四、前三款專任教師,應為助理教授以上,在教學、研究上有優異表現;其基準由大學定之。 私立大學同時符合前條第一項第一款及第二款規定者,其辦理下列事項,於本部規定之期限內檢附相關資料文件,報本部核定後,得不受相關法令規定之限制: ┌───────┬──────────────────────┐ │ 項目 │ 不受法令限制範圍 │ ├───────┼──────────────────────┤ │增設系、所、學│增設碩士班無須經本部專案審查。但涉及政府相關│ │位學程、組、班│部門訂有人力培育總量管制及涉及醫療之類科仍應│ │ │送本部審查。 │ │ │ │ ├───────┼──────────────────────┤ │招生之系、所、│一、可擴增既有之總量規模。但當學年度可擴增名│ │學位學程、組、│ 額不得超過前一學年度核定招生名額之百分之│ │班及人數;入學│ 三。 │ │方式及其名額之│二、得於總量規模內調整日、夜間學制學士班、碩│ │分配 │ 士班及博士班招生名額。 │ │ │三、學士班(包括附設專科部)、碩士班及博士班│ │ │ 甄選入學(甄試)名額得超過招生名額百分之│ │ │ 四十。 │ ├───────┼──────────────────────┤ │遴聘校長、專任│一、大學得自訂遴聘校長及專任教師年齡上限規定│ │教師之年齡 │ ,專任教師並得兼任學校行政職務。但校長及│ │ │ 專任教師年齡上限,不得超過七十五歲。 │ │ │二、聘任逾六十五歲之專任教師,聘期不得逾五年│ │ │ ,再續聘亦同。 │ │ │三、放寬後聘任之專任教師及校長在聘期中年齡屆│ │ │ 滿七十五歲,視為聘期屆滿。 │ │ │四、前三款專任教師,應為助理教授以上,在教學│ │ │ 、研究上有優異表現;其基準由大學定之。 │ ├───────┼──────────────────────┤ │向學生收取費用│得辦理學雜費自主計畫,學雜費收費基準調整幅度│ │之項目、用途及│上限得放寬為基本調幅之二倍,並於四年內自主調│ │數額 │整其學雜費收費基準。但須為符合專科以上學校學│ │ │雜費收取辦法規定之大學。 │ └───────┴──────────────────────┘
AI 白話解釋

引用本條的條文

大學評鑑辦法中另有 2 條條文提到第10條,適用時常需一起看。

第12條私立大學辦理第十條規定事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部得變更或廢止原核定處分:一、違反相關法令。…第15條私立大學經本部依第十二條第一項規定,變更或廢止原核定處分時,其依第十條規定聘任之校長、專任教…

同章節的其他條文

第2條為建立完善之大學評鑑制度,教育部(以下簡稱本部)應規劃下列大學評鑑事務:一、研究我國大學評鑑…第3條大學評鑑之類別如下:一、校務評鑑:對教務、學生事務、總務、圖書、資訊、人事及會計等事務進行全…第4條為辦理大學評鑑,本部應自行組成評鑑委員會或委託學術團體或專業評鑑機構定期為之。前項所定學術團…第5條各大學應接受本部或本部委託之學術團體或專業評鑑機構定期辦理之大學評鑑。但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第6條本部或由本部委託之學術團體或專業評鑑機構,應依下列原則及程序辦理大學評鑑工作:一、組成評鑑委…第7條本部得對受託辦理大學評鑑之學術團體或專業評鑑機構之規劃、設計、實施及結果報告等進行後設評鑑;…第8條受評鑑大學對評鑑結果所列缺失事項,應依規定期限積極改進,並納入校務規劃,作為學校校務發展之參…第9條受評鑑大學經評鑑為辦理完善,績效卓著者,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一、最近一次大學校務評鑑項目全數…第11條本部依前條規定為核定之處分時,應就大學申請免受法令限制之事項,載明其不受限制之期限及範圍。本…第12條私立大學辦理第十條規定事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部得變更或廢止原核定處分:一、違反相關法令。…第13條本部辦理前條查證時,得視其狀況依下列方式為之:一、函請私立大學書面說明、答辯,並提出相關文件…第14條私立大學經本部依第十二條第一項規定,變更或廢止原核定處分時,已招收之學生,為維護學生受教權益…第15條私立大學經本部依第十二條第一項規定,變更或廢止原核定處分時,其依第十條規定聘任之校長、專任教…第16條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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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