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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地區投資人來臺從事證券投資及期貨交易管理辦法 第10條

大陸地區投資人依本辦法之規定辦理資金匯入及結匯事宜,應依外匯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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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