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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地區物品管理辦法 第11條

公開陳列、販賣之私運大陸物品,經警察機關查獲者,應移送海關處理。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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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