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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辦理考試辦法 第8條

受委託辦理考試事務之機關、學校、團體,應依試務處組織規程之規定設試務處辦理考試。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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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