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實業用爆炸物製造及其原料加工廠場設置標準 › 第18條

實業用爆炸物製造及其原料加工廠場設置標準 第18條

在廠房入口或兩庫房間之道路及人行道應為水泥或柏油路面;入口處應置 有腳刷、門蓆或刮腳板,以免員工將碎石砂礫及其他外物帶入作業場所。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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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